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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自强之星”“诚信之星”“感恩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心怀感恩,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开展“自强之星”“诚信之星”“感恩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标准
  自强之星(3名)

  1.基本条件:

  ①思想端正、尊敬师长、自强不息、热爱集体,无拖欠学费、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面对贫困、疾患、残障、 自然灾害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应对,具有突出的自立自强相关事迹。

  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学年总成绩排名班级前30%。

  ③在2025—2026学年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方式积极解决生活问题。

  2.优先条件:

  ①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②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报道,引起较大反响。

  诚信之星(3名)

  1.基本条件:

  ①思想端正、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无拖欠学费、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②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2.优先条件:

  ①在诚信教育等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②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事迹并被师生广泛认可。


  感恩之星(3名)

  1.基本条件:

  ①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感恩教育主题活动。

  ②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院学年奖学金。

  ③对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心怀感恩,并在志愿服务等方面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2.优先条件:

  ①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为社会或他人做出积极贡献。

  ②通过书信、视频等方式表达对父母、师长、学校的感恩之情,事迹感人。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3月27日)

  各二级学院通过微信群、主题班会、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流程,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30日—4月17日)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通过自荐,或由班级、辅导员推荐的方式参与评选。学生需按照要求填写《评选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相关照片等申报材料。

  2. 各二级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可采取演讲、征文等形式自行组织本学院初评工作。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学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各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学生人数在500 —1000人的,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确定本院候选人后填写《推荐汇总表》,并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三)事迹展示及投票阶段(4月22日—5月10日)

  学校组织师生开展线上投票活动,此活动包含候选人事迹展示环节。投票结果将作为综合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综合评审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二级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候选人需制作个人展示PPT(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参与答辩,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候选人现场表现(占综合成绩70%)和师生投票结果(占综合成绩30%)开展综合评审,最终根据成绩确定拟表彰名单。

  (五)公示表彰阶段(5月18日—5月30日)

  拟表彰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获评学生授予“自强之星”“诚信之星”“感恩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事迹材料将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等形式向全校广大师生宣传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把质量,优中选优。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以事迹为依据,严把候选人资格和材料审核关,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感染力,真正发挥榜样作用。

  (三)注重实效,深化教育。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多形式宣传评选活动和候选人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本活动相关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