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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总体介绍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内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700元。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一)资助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对专升本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入伍资助;中职高职连读学制学生,以高职阶段的学习时间计算。

(二)资助标准。注意区分学生入伍的时间,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具体见下表: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

每人每年8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每人每年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每人每年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文件依据

财科教〔2019〕19号

财教〔2021〕310号

教财〔2023〕4号

财教〔2024〕188号

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发布之前入伍的,仍按当时的资助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在征兵系统下载的纸质版材料《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材料须有征兵办公室盖章)2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

  三、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一)资助年限。在2026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仅需录入2026-2027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在2026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如果之前从未在系统中申请过学费减免,本次需录入截至2026-2027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按年度分别补报)。

  (二)资助标准。具体申请学费减免标准见下表: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

每人每年8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

每人每年20000元

文件依据

财科教〔2019〕19号

财教〔2021〕310号

教财〔2023〕4号

财教〔2024〕188号

  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发布之前的学费减免,仍按当时的资助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在征兵系统下载的纸质版材料《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材料须有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盖章)2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

  5.复学证明复印件。

  四、直招军士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军士学生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其他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五、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一)资助要求。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二)资助年限。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仅需录入2026-2027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关于补报,本次仅允许补报申请学年为2025-2026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在征兵系统下载的纸质版材料《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材料须有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2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

  六、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要求。2026年在校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专科阶段享受,升入全日制本科仍可享受,但不含研究生)。

  (二)资助年限。申报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注意与申报年度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对比,避免出现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1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七、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逾期顺延至下年申报,已经递交过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

  上报《高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表》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重点做好服兵役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收集和数据信息准确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重点摸排,确保应助尽助。各学院要重点摸排应往届毕业生或从当地征兵入伍的学生,提醒学生把握时间节点,如期提交材料,逾期当年将无法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的学生,要确保“应助尽助”。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三)偿还贷款,切勿逾期违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根据贷款合同规定的本息偿还时间,自行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本次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审批通过后,学校将代偿资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预留的银行卡内,请学生第一时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避免逾期违约。

 

附件:《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26年8月26日